经确认的参保病人须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家作为本人相应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治疗的选定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定点医疗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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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取得定点资格后,()可以作为统筹地区所有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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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不包括大学生)在本人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每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金额在()元以上的部分,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一个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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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人员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意向,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①可选择3-5家同层次的医疗机构 ②选定医疗机构后,不能提出更改要求 ③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 ④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除急诊和急救外,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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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应当就近选定本市一家什么机构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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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可就近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或二级及以下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年满14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应当就近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门诊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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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定点资格的(),可以作为统筹地区所有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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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实行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制度,参保人员只能在不超过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原则上包括三级、二级、一级(含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各一家,指定时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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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残疾或行动不便而不能亲自到厦门市医保定点服务机构现场就诊刷卡的参保人员可以指定代理人,定点机构应认真核实并做好代理人身份登记工作,并留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保人员社保卡复印件,诊疗经过要详细记入病历,所有材料均应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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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年度内,慢性病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病种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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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有医师签名字样备查,()必须由具有相应权限的医师亲笔签字后进行收费,执行治疗单时需由对应的参保人员或委托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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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参保人经定点医院核准,同意参保人在院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各类检查、治疗(含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发生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由参保人先垫付现金,再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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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者,至少选择()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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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地区内转诊转院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当地的统一规定结算,异地转诊转院的,应经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并经当地()批准,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垫付,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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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在接诊意外损伤的参保人员时,应如实及时完整记录致伤原因和意外受伤的情形;不得将参保人员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相关医疗费纳入医保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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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外,参保人员一般可再选择3-5家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其中至少应包括1-2家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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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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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患者选择糖尿病治疗医院后,对选择的定点就医服务机构每年可申请变更()。由参保患者本人或受托人持《社会保障卡》到二、三级指定医院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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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持处方自主决定在()等机构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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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疗机构外,参保人员一般可再选择3-5家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其中包括至少1-2家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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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参保人,可选择本市一家三级医院作为门诊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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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的终止妊娠(人流)门诊限额支付()元,上环或取环支付100元,须在参保人员选定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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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在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时,应当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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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可以选择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及门诊部各一家作为门诊委托代配药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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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对参保人进行一级监控期限内最多可选择()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