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相似题目
-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质劣价高、缺斤短两,侵害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
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
以欺诈或胁迫手段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手段,订立合同无效。()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该合同无效。
-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不得煽动、串联、胁迫、利诱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谋取不当利益。
-
不正当竞争是指一切违反商业道德和商业风俗,特别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商品生产经营行为。它包括垄断行为,限制竞争行为,经营者采用欺骗、胁迫、利诱、诋毁、窃用以及其他不道德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自始当然无效。
-
拍卖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
新修订《刑法》中有关失泄密处罚条款: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权利人的请求,扣留被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的前提条件是()。
-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以盗窃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是()。
-
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违法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属于()。
-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但房屋权利为他人善意取得的除外。
-
明知他人是通过盗窃、利诱等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而使用或者披露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
如果征信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使用不知道是他人用盗窃等非法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的,不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
以()手段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
-
使用不知道是他人用盗窃等非法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的,不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
-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方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实施损害其他经营者的()以及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质劣价高、缺斤短两,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
-
11、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