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容许速度大于160km/h的区段,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mm应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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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容许速度大于160km/h的区段,轨端或轨顶面剥落掉块()mm应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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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顶面擦伤的重伤标准:容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深度超过lmm,其它线路超过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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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列车容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判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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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速度大于160km/h区段钢轨顶面上有长度大于()mm且深度大于5mm的掉块时为折断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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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mm时为轻伤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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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容许速度大于120km/h而小于160km/h的区段,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mm应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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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列车容许速度大于120km/h而不大于160km/h的线路,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1mm判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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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容许速度不大于120km/h的区段,轨端或轨顶面剥落掉块()mm应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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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速度大于160km/h区段,钢轨顶面上有长度大于30mm且深度大于()的掉块时,判定为钢轨折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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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mm时为重伤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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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容许速度大于120km/h而小于160km/h的区段,轨端或轨顶面剥落掉块()mm应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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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顶面擦伤,容许速度在120~160Km/h的线路,深度超过()时,为重伤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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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达到()时属轻伤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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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速度不大于160㎞/h区段钢轨顶面上有长度大于50㎜且深度大于10㎜的掉块允许速度大于160㎞/h区段钢轨顶面长度大于30㎜且深度大于5㎜的掉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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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行车速度200~250km/h线路钢轨轨顶面擦伤深度大于mm视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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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缝线路在允许速度大于160km/h区段钢轨顶面上有长度大于mm且深度大于5mm的掉块时即可判断为钢轨折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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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列车容许速度大于120km/h而不大于160km/h的线路,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1mm判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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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上,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1mm时,视为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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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容许速度大于160km£¯h的区段,轨端或轨顶面剥落掉块()mm应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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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km/h~350km/h高速铁路钢轨顶面擦伤轻伤标准:深度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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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铁路局普速铁路钢轨防断管理办法》规定,钢轨顶面擦伤(列车运行速度v≤120km/h)深度超过2mm,达到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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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速度vmax≤120km/h时,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mm判重伤。《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3.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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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区段钢轨顶面上有长度大于50mm且深度大于10mm的掉块,应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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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km/h≥υmax>120km/h的线路,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mm,达到重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