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雷达识别的转换被接受后,移交方应当()与航空器脱离联络。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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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监护人员接受和移交航空器监护任务时,应当与机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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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雷达管制服务,如果雷达系统故障,管制员应当通告相邻管制区实施程序管制情况,并向航空器飞入相邻管制区实施()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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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进入太平洋区域脱离雷达监控后,一般使用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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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制室之间进行管制移交时,移交单位应当在航空器飞越管制移交点前()分钟与接受单位进行管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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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雷达移交时,移交方应当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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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视频图不能使用时,()在识别的航空器之间实施雷达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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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观察到一架已识别的航空器与一不明飞行物构成相撞危险时,雷达管制员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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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管制员接受移交后,失去目标或出现不正常的高度读数时,应当对高度显示进行确认。()情况航空器高度不能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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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要求联合使用一次监视雷达与二次监视雷达的场合,一次监视雷达失效的,(),对已经识别的并装备应答机的航空器之间提供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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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雷达管制中,某失去通信联络的已被识别的航空器与其他雷达管制下航空器可以配备()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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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近雷达管制员在航空器()的情况下,应当向塔台管制员进行管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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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雷达情报服务时,当观察到被识别的航空器与不明航空器有冲突,雷达管制员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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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当船舶或其他财产已被送到()后,如救助方提出合理的移交要求,船舶所有人或其他财产所有人负有接受此种移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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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雷达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当观察到被识别的航空器与不明航空器有冲突并可能导致相撞危险时,雷达管制员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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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间隔也适用于一架正在起飞并在跑道端2km内将被识别的航空器与另一架被识别的航空器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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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雷达移交时,接受方应当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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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管制移交时,被移交航空器的间隔应当符合()的最低间隔,同时移交方还应当将指定给航空器的高度及有关引导指令通知接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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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到一个已识别的管制航空器和一个不明航空器在一冲突航径上构成相撞危险时,雷达管制员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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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移交的接受单位需要在管辖区域外改变航空器的航向、高度等条件时,应当得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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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管制员向被识别的航空器提供雷达情报一般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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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二次监视雷达位置显示的精确性通过监控设备或其他方式得到证实,在要求联合使用一次监视雷达与二次监视雷达的场合,一次监视雷达失效时,对已经识别的并装备应答机的航空器之间,()单独使用二次监视雷达以提供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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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用于接受用户输入的原始信息,如数据和程序,并将它们转换为计算机可以识别的形式存放到内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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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能为已被识别的航空器之间提供雷达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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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管制最低间隔适用于被雷达识别的航空器之间,但是()的航空器之间不得使用雷达管制最低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