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张某从本单位取得工资4000元、加班费1000元、季度奖金2100元,独生子女补贴100元,午餐补助200元。已知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35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适用税率为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计算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4000+1000+2100+200-3500)×10%-105=275(元) B、(4000-3500)×3%=15(元) C、(4000+1000+2100÷3-3500)×10%-105=115(元) D、(4000+1000+200+100-3500)×10%-105=75(元)

时间:2023-10-12 0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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