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甲公司某项特许使用权的原价为960万元,已摊销6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6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按月摊销。不考虑其他因素,2017年1月甲公司该项特许使用权应摊销的金额为()万元。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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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31日,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对某项固定资产进行改良,该固定资产账面原价为36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已使用3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甲公司支付出包工程款96万元。 2009年8月31日,改良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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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6年7月1日,甲公司对某项生产用机器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当日,该设备原价为500万元,累计折旧2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万元。更新改造过程中发生劳务费用100万元;领用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一批,成本为80万元,市场价格(不含增值税额)为100万元。经更新改造的机器设备于20×6年9月1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上述更新改造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更新改造后该机器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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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甲公司自行研发的某项非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研究支出为80万元,累计开发支出为35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300万元);但使用寿命不能合理确定。2017年12月31日,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2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甲公司应就该项非专利技术计提的减值准备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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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4年,每年收取租金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2万元。甲公司在出租期间不再使用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系甲公司2016年1月1日购入,初始入账价值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2017年度出租该商标权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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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1日,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对某固定资产进行改良,该固定资产账面原价为36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已使用3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甲公司支付出包工程款96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2017年8月31日,改良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则改良后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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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甲公司某项特许使用权的原价为960万元,已摊销6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6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按月摊销。不考虑其他因素,2013年1月甲公司该项特许使用权应摊销的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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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一栋管理用办公楼以35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款项已收存银行。该办公楼账面原价为600万元。已计提折旧32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280万元,尚可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2017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经营租赁合同,将该办公楼租回;租赁期开始日为2017年1月1日,租期为3年;租金总额为96万元,每年年末支付。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因素,上述业务对甲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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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公司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2016年1月1日,外购位于甲地块上的一栋写字楼,作为自用办公楼,甲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能够单独计量;2016年3月1日,购入乙地块和丙地块,分别用于开发对外出售的住宅楼和写字楼,至2017年12月31日,该住宅楼和写字楼尚未开发完成;2017年1月1日,购入丁地块,作为办公区的绿化用地,至2017年12月31日,丁地块的绿化已经完成,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北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应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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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甲公司某项特许使用权的原价为960万元,已摊销60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计提减值准备6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按月摊销。不考虑其他因素,2013年1月甲公司该项特许使用权应摊销的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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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日,甲公司将某厂房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厂房的原价为20000万元,至租赁期开始日累计已计提折旧5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当日该厂房的公允价值为25000万元。2017年12月31日,该厂房的公允价值为28000万元。甲公司该厂房在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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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日,甲公司将一项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该资产在转换前的账面原价为4000万元,至转换日已计提折旧2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0万元,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38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转换日甲公司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的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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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7月1日,甲公司对某项生产用机器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当日,该设备原价为500万元,累计折旧2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万元。更新改造过程中发生劳务费用100万元;领用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一批,成本为80万元,市场价格(不含增值税额)为100万元。经更新改造的机器设备于2015年9月1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上述更新改造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更新改造后该机器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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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一栋管理用办公楼以45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款项已收存银行。该办公楼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计提折旧5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5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寿命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同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经营租赁合同,将该办公楼租回;租赁期开始日为2017年1月1日,租期为3年;租金总额为330万元,每年年末支付。租赁期满后办公楼归乙公司所有。假定不考虑税费及其他相关因素,上述业务对甲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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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6年7月1日,甲公司对某项生产用机器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当日,该设备原价为500万元,累计折旧2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万元。更新改造过程中发生劳务费用100万元;领用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一批,成本为80万元,市场价格(不含增值税额)为100万元。经更新改造的机器设备于2016年9月1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上述更新改造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更新改造后该机器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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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6年7月1日,甲公司对某项生产用机器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当日,该设备原价为500万元,累计折旧2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万元。更新改造过程中发生劳务费用100万元;领用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一批,成本为80万元,市场价格(不含增值税额)为100万元。经更新改造的机器设备于20×6年9月1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上述更新改造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更新改造后该机器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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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甲公司自行建造某项生产用大型设备,建造过程中发生外购设备和材料成本4800万元,人工成本800万元,资本化的借款费用560万元,安装费用570万元,为达到正常运转发生测试费210万元,外聘专业人员服务费180万元,员工培训费80万元。2018年3月,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因设备刚刚投产,未能满负荷运转,甲公司当年度亏损470万元。则甲公司建造该设备的成本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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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0日,甲公司自行研发的某项非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研究支出为80万元,累计开发支出为25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20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2万元),但使用寿命不能合理确定。2017年12月31日,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18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对该项非专利技术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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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日,甲公司需购置一台需要安装的环保设备,预计价款为800万元,因资金不足,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助300万元。2017年11月1日,政府批准了甲公司的申请并拨付甲公司300万元的财政拨款(同日到账)。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购入该设备。2018年1月20日,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入账价值为82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甲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对甲公司2017年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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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购入管理部门使用的设备一台,原价为3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200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一致。2016年1月1日考虑到技术进步因素,将原预计的使用年限改为8年,净残值改为120万元,该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对于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表述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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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7年有关业务如下: 资料一:甲公司自2017年7月1日起将一块尚可使用40年的出租土地使用权转为自用并计划在该土地上建造厂房。转换日,该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800万元,转换后该土地使用权以直线法进行摊销,无残值。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为建造厂房实际发生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支出1800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该土地使用权于2007年7月1日取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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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3 月 31 日,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对某项固定资产进行改良,该固定资产原价为 3 600 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截止到 2020 年 3 月 31 日已使用 3 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甲公司支付出包工程款 96 万元。2020 年 8 月 31 日,改良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 4 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