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列车运行速度160km/h及以上区段对轨道车运行身体可以探出窗外。
相似题目
-
线路动态检查时,速度大于160km/h区段,高低的波长在30m以上的长波不平顺,当轨道检查车检查其高低幅值达到()时,应及时处理。
-
列车运行速度160Km/h及以上普速铁路区段作业,在了望距离不足()的曲线地段,应增设中间防护员,加强联络。
-
列车运行速度大于160km/h区段的道岔密贴检查,多点牵引道岔,尖轨、心轨第一牵引点处密贴尖轨与基本轨有()及以上水平间隙时;密贴尖轨牵引点间有()及以上间隙时,不应锁闭接通道岔表示。
-
160km/h及以上区段应采用检修作业车作业。当邻线有()运行列车通过时,作业人员应提前停止作业,并在作业平台远离邻线侧避让,列车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
在列车运行速度60km/h<Vmax≤120km/h区段,本线来车下道避车完毕距离不小于()。
-
160km/h及以上区段应采用检修作业车作业。当邻线有()及以上运行列车通过时,作业人员应提前停止作业,并在作业平台远离邻线侧避让,列车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
160-250km/h线路区段应在防护栅栏(墙)外行走。任何情况下,禁止在列车运行速度大于160km/h的时间段内()防护栅栏(墙)内行走。
-
在规定利用动能闯坡的区间施工,列车运行速度在160km/h及以上线路,其防护距离不得少于()m。
-
160km/h及以上区段应采用检修作业车作业。当邻线有160km/h及以上运行列车通过时,作业人员应(),并在()避让,列车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
列车运行速度160km/h及以上区段,接发列车人员接车位置的设置应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少于()m处的安全地点。
-
在列车运行速度160km/h及以上区段对轨道车运行中严禁打开两侧车门。
-
列车运行速度大于120km/h小于等于160km/h区段的道岔密贴检查,多点牵引道岔,尖轨、心轨第一牵引点处密贴尖轨与基本轨有()及以上水平间隙时;其余牵引点间有()及以上缝间隙时;尖轨牵引点间有()及以上间隙时,不应锁闭接通道岔表示。
-
旅客列车运行最高速度120km/h<v≤160km/h的区段,遇施工减速运行时,应在施工地点两端()处设置带T字的移动减速信号牌。
-
列车运行速度大于120km/h小于160km/h区段的道岔单点牵引道岔牵引点中心线处有4mm及其以上间隙时,密贴尖轨和心轨()或()表示。
-
在新建或改建线路上,列车运行速度120km/h以上且小于160km/h的区段,正线道岔采用固定型辙叉、轨底坡1∶40()道岔。
-
在列车运行速度 160km/h 及以上区段对轨道车运行中有何规定?
-
轨道车推进运行时须先试拉,速度不得超过km/h,须指定胜任人员携带列车无线调度手持通信设备(GSM-R区段携带GSM-R手持终端、非GSM-R区段携带无线列调手持电台)及手持信号在推行车辆运行前端引导;司机应时刻注意引导人员的信号,遇信号显示不明、显示不正确或无显示时,应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严禁跨越区间推进运行()
-
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速度通常在120km/h以上。()
-
在列车运行速度超过120 km/h的双线区段,采用速差式自动闭塞,列车紧急制动距离由()及以上闭塞分
-
当120km/h速度等级及编组小于8辆的140km/h、160km/h速度等级的旅客列车运行途中(包括在站折返)遇自动制动机故障而关门1辆时,在≤20‰的下坡道区段,按()限速;在超过20‰下坡道区段,按()限速
-
速度小于160km/h区段,瞭望条件大于2000米以上时,钢轨探伤仪、轨道检查仪作业,邻线来车可不下道。A.对B.错()
-
列车运行速度在160km/h≥Vmas>120km/h区段钢轨轨端或轨顶面剥离掉块达到时为重伤()
-
普速铁路列车运行速度160km/h及以上区段,接车位置可以设置在距钢轨头部外侧()处。
-
列车运行中晃车时,列车运行速度为160km/h及以上,列车调度员应向后续首列发布限速120km/h的调度命令,限速位置按司机汇报的晃车地点前后各()km确定
推荐题目
- 我国《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规定船上应采用()。
- 激活糜蛋白酶原的是()。
- 负染色可用于下列哪种技术?()
- 故障停电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 ()路堤基底的压实度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当路堤填土高度小于路床厚度(80m)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压实度标准。
- 出质人或质权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哪些内容()。
- 什么是抵债资产?
- Sometimes we find it hard ______ with other.
- LED灯具安全应符合GB7000.203的规定,LED灯具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GB/T18595的规定,LED电子控制装置应符合GB19510.14的规定。()
-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