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组蓄电池的直流系统,进行操作,不得造成直流母线无蓄电池连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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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组蓄电池组的直流系统,应满足在运行中二段母线切换时不中断供电的要求,切换过程中允许两组蓄电池短时并联运行,禁止在两系统都存在接地故障情况下进行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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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防止因意外情况造成电池阵列电压低于蓄电池直流母线电压时,电流反向回流到太阳能电池阵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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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供电系统的蓄电池一般设置两组,当容量不足时可以并联,蓄电池最多的并联组数不要超过4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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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组在正常浮充电方式下,直流母线电压应为直流系统额定电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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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纽变电所直流系统宜采用两组蓄电池、三台充电装置的方案,每组蓄电池和充电装置应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装置(备用充电装置)可在()切换,任一工作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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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两组操作电源的直流空气开关应设在操作箱所在屏内,不设置两组操作电源的()回路,操作箱应设有断路器合闸位置、跳闸位置和电源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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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W机组的火力发电厂,每台机组直流系统采用控制和动力负荷合并供电方式,设两组220kV阀控蓄电池。蓄电池容量为1800Ah,103只。每组蓄电池供电的经常负荷为60A。均衡充电时不与母线相连。在充电设备参数选择计算中下列哪组数据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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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两组蓄电池的直流系统应采用母线()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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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组蓄电池组的直流系统,应满足在运行中()切换时不中断供电的要求,切换过程中()两组蓄电池短时并联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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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110V控制直流系统分别设有()GFM-500Ah型蓄电池,两段直流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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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48V直流系统蓄电池宜分两组或多组配置,最多不应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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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系统的电缆应采用(),两组蓄电池的电缆应分别铺设在各自独立的通道内,尽量避免与()并排铺设,在穿越电缆竖井时,两组蓄电池电缆应加穿金属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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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直流供电系统的电缆应采用()电缆,避免与交流电缆()铺设,在穿越电缆竖井时,两组蓄电池电缆应加穿金属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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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控制和保护冗余供电需要,220~500kV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均应配置两组高频充电装置和两组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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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用直流系统中,蓄电池组与高频开关整流器并接在直流母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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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纽变电所直流系统宜采用两组蓄电池、三台充电装置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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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个数应满足在浮充电运行时直流母线电压为倍直流电源系统标称电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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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开关电源的直流配电柜(或直流配电单元),应能同时接入两组蓄电池,并满足并组均充、浮充、放电的要求,操作时必须保证()供电。(应知应会-维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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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供电系统目前广泛应用两组电池组供电方式。(4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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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系统浮充电运行时直流母线电压为232V,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单体浮充电压为2.23V,则蓄电池的个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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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蓄电池组的直流系统,应满足在运行中二段母线切换时不中断供电的要求,切换过程中不允许两组蓄电池短时并联运行,禁止在两系统都存在接地故障情况下进行切换()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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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段直流母线并列操作时,两组直流充电装置并列运行时间尽可能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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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用UPS应采用两路站用交流输入、一路直流输入,两台UPS装置的直流输入采用不同直流母线输入,不自带蓄电池,直流输入取自站内直流电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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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充电机或蓄电池本身故障造成直流一段母线失压,应将充电机或蓄电池退出。确认失压直流母线无故障后,方可合上直流联络开关,由另一套直流系统供电;或由非故障的充电机或蓄电池供电,并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