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在核对实物和凭证上的序列号一致,且认证工具开立及绑定状态()后,当场递交客户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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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从库房领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应立即在()下清点凭证实物,与《申领单》核对一致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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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客户,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由账户所有人本人申请,16周岁以下人员原则上只能申请开通查询版市场细分的电子银行服务,该类人员如申请理财版和贵宾版市场细分的电子银行服务,均需由()一同到场办理,并由复核柜员、业务经理或网点主任等非经办人员在核对实物和凭证上的序列号一致后当场将认证工具交予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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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行()行长按()对支行钱箱的现金及各类凭证进行核对,保证现金及单证的账、簿、实核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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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支行副行长主要负责内控工作,因此支行行长对发生案件负次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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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主管应按季核对贴现票据实物与表外分户余额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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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经理在检查现金箱实物时,应将上日库存现金余额加、减当日现金收入凭证、现金付出凭证,得出的当时库存现金余额与ABIS系统中查出的现金箱余额、()核对,看三者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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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经理()对网点空白重要凭证管理进行核对,确保网点凭证实物与会计要素管理系统、中间业务平台、主机系统账务核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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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负责人、营业经理()对网点空白重要凭证管理进行核对,确保网点凭证实物与会计要素管理系统、中间业务平台、主机系统账务核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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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柜员尾箱凭证上缴入库”交易,此交易()必须严密凭证实物交接手续,核对调拨凭证与凭证实物一致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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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应()对本机构智能柜台封存卡/认证工具、废卡、吞没卡进行一次账实核查,严防丢失、内部盗用等风险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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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不得少于一次监督保证金系统与实物核对,确保系统明细与实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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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离岗()以上的,由委派机构协同中心支行安排专职人员代职,或具有代职资格的人员跨机构交叉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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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柜员要做好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管理,坚持逐份使用、逐份销号,营业终了打印重要空白凭证使用一览表,确保重要空白凭证实物和结存数核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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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一次性代办借记卡的数量不得超过()张(含代理1人或代理多人),对频繁代理他人开卡、一次代理开立多个账户,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超出上述开卡数量限制的,必须经核准人员或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再核实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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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接工作有关规定,离任和现任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应做好派驻机构()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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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应严格按照()原则强化对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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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柜台重空清机当日,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检查本机构所有智能柜台的在途记录,确保不存在未完结交易;检查吞没卡登记簿,确保与智能柜台M端显示的吞没卡信息核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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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运营经理对于网点库存现金、印章、凭证的核对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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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原因导致客户利息损失900元,需由由宁波地区支营经理或分运营部总经理签批后,分行账务部负责人或宁波地区支行运营分管副行长审批后可补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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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严重影响网点内控和营运管理秩序的,后果严重的,予以退出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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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监督信用卡代发工资业务,不得垫付代发,须在代发资金转入BGL账户后,再根据代发单位提供的明细清单执行代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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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每月对本机构智能柜台封存卡/认证工具、废卡、吞没卡进行一次账实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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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离岗两日以上的,可由本网点通过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临时顶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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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空白凭证的实物销毁前,必须由营运管理部、审计部核对表外登记簿结存数、销毁清单与实物是否相符,,销毁时必须实行()人押运,并经分行分管行长批准,由营运人员、审计人员及保卫人员实地监销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