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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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高精设备的合同,但发现该批设备的某个零部件侵犯了中国C公司在中国申请的一项专利。依我国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下列选项中哪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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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年9月1日销售产品一批给丙公司,价款为600000元,增值税为102000元,双方约定丙公司应于20×2年6月30日付款。甲公司20×2年4月10日将应收丙公司的账款出售给工商银行,出售价款为520000元,甲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应收丙公司账款到期,丙公司不能按期偿还时,银行不能向甲公司追偿。甲公司已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甲公司出售应收账款时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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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31日甲公司将一台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出售前每年以直线法计提的折旧金额为120万元)、剩余使用年限为10年的管理用设备以4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同时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协议将此设备租回,租期5年,租赁开始日为2012年4月1日,每年租金50万元,市场上同类设备的租金为80万元。假定该设备在市场上销售价格为550万元。则甲公司2012年因此设备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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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甲公司向广州某乙公司合同订购一套大型成套设备。双方约定,乙公司分三批向甲公司交付,每批货物在甲公司验收后向乙公司支付相应货款,在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第二批货物时,甲公司发现这批货物与第一批货物不能配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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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经口头协商达成一致,由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矿山成套设备,出租给丙公司,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租金。协议达成后,甲公司即向乙公司支付了第一笔价款,乙公司将成套设备交付丙公司使用,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一期租金后,因矿井坍塌无须再使用该设备,就未再交付租金。为此与甲公司发生纠纷。丙公司认为,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故未成立,现将成套设备退回。甲、乙、丙之间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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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0年6月1日销售产品一批给大海公司,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为51000元,双方约定大海公司应于2010年9月30日付款。甲公司2010年7月10日将应收大海公司的账款出售给招商银行,出售价款为260000元,甲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应收大海公司账款到期,大海公司不能按期偿还时,银行不能向甲公司追偿。甲公司已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甲公司出售应收账款时的有关处理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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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阳光公司向韩国雨露公司签约供应一批光伏设备,分三批交货,中方在三批设备送达指定目的地后有义务协助雨露公司将三批设备组装成一整套设备,货款结算采用交货前T/T(电汇)预付。第一批交货后,雨露公司检验合格,但第二批交货后,雨露公司检验发现使用功效根本无法满足合同约定的生产需要,于是雨露公司向中国阳光公司发来函电要求解除整个合同,阳光公司自行安排退货,并要求阳光公司退还全部货款。阳光公司拒绝,雨露公司在中国起诉,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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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与乙国合作生产某种药品。具体的合作形式如下:乙国企业向甲国企业提供厂房、机器设备和技术力量。待项目实现投产后,甲国以该项目所产的药品偿还乙国企业的各种投资,剩余的产品归甲国企业留成。在20世纪90年代初第一批药品出厂之后十年间,乙国企业通过这个项目净获利1000万元。甲、乙国企业的这种合作方式属于国际信用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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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将一台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清理出售,该设备的账面原价为500000元,累计折旧为350000元,发生的清理费用为3500元,出售收入为180000元,按5%的营业税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清理该设备的净收益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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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与乙国合作生产某种药品。具体的合作形式如下:乙国企业向甲国企业提供厂房、机器设备和技术力量。待项目实现投产后,甲国以该项目所产的药品偿还乙国企业的各种投资,剩余的产品归甲国企业留成。在20世纪90年代初第一批药品出厂之后十年间,乙国企业通过这个项目净获利1000万元。甲国该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向本国的丙租赁公司利用金融租赁方式租入一条生产线,租用期满后一次性付足租金。假设这条生产线的购入价为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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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将一台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清理出售,该设备的账面原价为500000元,累计折旧为350000元,发生的清理费用为4500元,出售收入为180000元,按5%的营业税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清理该设备的净收益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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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06年9月1日销售产品一批给丙公司,价款为600000元,增值税为102000元,双方约定丙公司应于2007年6月30日付款。甲公司2007年4月10日将应收丙公司的账款出售给工商银行,出售价款为520000元,甲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应收丙公司账款到期,丙公司不能按期偿还时,银行不能向甲公司追偿。甲公司已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甲公司出售应收账款时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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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将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的-项管理用设备以6000万元出售给租赁公司,并立即以融资租赁方式向该租赁公司租入该设备。此时,该设备尚可使用年限为12年,租赁协议规定租期为10年,期满后归还设备。假定长江公司租回时确定的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5000万元,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该管理设备对长江公司2013年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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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2006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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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科技创造有限公司(7620142027)注册于大连保税区,属于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类,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在其投资总额内进口一批机器设备(该设备未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后该企业又从同一供货商处购进生产零配件一批,料件加工完成后,产品全部返销国外。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核销手续,同时该企业为调整产品结构将进口的加工设备出售给某内资企业。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76~80第 76 题 该设备在进口时,《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栏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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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199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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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公司系甲公司的母公司,2015年6月30日,长江公司将其2013年10日购入的一台管理用设备出售给甲公司,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出售时该设备账面价值为850万元(购入时入账价值为1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相关款项已收存银行。甲公司将购入的设备确认为管理费用用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甲公司对取得设备的折旧方法、预计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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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某公司与甲国某公司因贸易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有关案件在中国法院审理,并涉及向甲国某公司送达的问题。依相关司法解释,关于送达的方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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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200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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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5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3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1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乙公司应于2011年10月31日付款。2011年6月4日,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后约定:甲公司将应收乙公司的货款出售给中国银行,价款为263 250;在应收乙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中国银行不能向甲公司追偿。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批商品将发生的销售退回金额为23 400元,其中,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 400元,成本为13 000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甲公司承担。2011年8月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商品,价款为23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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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2017年5月7日经批准进口一套特定免税设备用于研发项目,2019年10月27日经海关批准,该公司将设备出售,取得销售收入240万元,该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320万元,已提折旧60万元。2019年10月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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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供货商乙公司采购一批新型的服务器设备,价款3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由乙公司派工程师到甲公司现场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现乙公司已经向甲公司交付了服务器设备,但一直未派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如果乙公司请求甲公司付款,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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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售一批电子零件,B公司将该批零件转售给丙国C公司。C公司在丙国销售时遭遇专利权诉讼。设以上所有国家均为《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则关于A公司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可以成立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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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20日购入一台机器设备并投入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0元,甲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价的3%,因产品转型,2022年2月28日,甲公司将该机器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60000元,增值税额为20800元。出售时,该设备已计提减值准备4000元,已计提折旧38800元,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设备拆卸费用5000元。甲公司出售此设备发生的净收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