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件录入项,除引荐机构代码、引荐人员代码、分机号3项可不填写外,申请书编号、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区号、电话号、受理机构代码、受理人员代码、来源代码、受理日期、填表日期12项必须填写,否则将导致共同件退票,同一批次子件也将全部退回,其他栏位根据业务部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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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14 10: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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