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标识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其他文字的,字体应不小于相应的汉字。
相似题目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所称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
我国饭店在同时使用两种语言文字的标识时,应注意遵守“汉字在前在上,其他文字在后在下”的基本原则。
-
烟花爆竹标识标注的内容应使用规范的中文,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
-
“中国运输管理"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标识根据不同比邻国家,统一使用中、外两种文字书写,并套印路徽标志。标识大小、字体由()统一规定。
-
食品标识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少数民族文字,也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当与中文有对应关系,所用外文不得小于相应的中文,但注册商标除外。
-
文字设计应服从于包装装潢总体设计构思,故包装设计中构图、色彩、字体应同时进行,互相映衬,达到()。
-
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或者()。
-
所谓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表明识别产品特性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包括文字、符号、数字、图形及其他说明物。
-
专利申请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的文字可以使用草体及其他字体。
-
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在其标识上()
-
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可以同时使用规范中文、汉语拼音或者外文。
-
在公共场所的用字是否能单独使用外国文字或者汉语拼音?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所称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所称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
农标签和说明书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化汉字,不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其他文字。
-
福建省实施办法规定在公共场所的用字确实需要使用外国文字或者汉语拼音,必须采取什么配套措施?
-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
-
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文字内容可以使用中文或其他文种。但应清晰、准确、规范。
-
种子标签标注的原则:()。(标注所用文字应当为(),可以同时使用有严密对应关系的汉语拼音或其他文字,但其(),除进口种子的()外,不应标注与中文无对应关系的外文,()。)。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所称食品标识是指()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
包装标识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同时可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以及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对应。()
-
【单选题】要将文档中一部分选定文字的中、英文字体、字形、字号、颜色等各项同时进行设置,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