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数量()的,由分行现金出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处理,并报备总行现金出纳业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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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全行的出纳工作,负责按照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出纳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分行出纳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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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按照总行规定,制定光大银行分行出纳业务的操作规程;具体实施实物调拨和保管;控制现金库存;出纳人员培训及考核;对网点出纳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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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需要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分行出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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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调拨系统(VCTS)由金库和调拨审批部门使用,办理农业银行辖内机构的现金调拨假币上缴及箱包出入库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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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丢失假币数量达20张以上的,由分行()审批处理,并报备总行会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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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主管负责业务系统中现金调拨业务的审批、复核及各类登记簿的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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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成立由主管副行长及出纳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上门收款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范围内长期上门收款单位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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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付的基本规定,收付现金中发现长短款、假币要进行登记,及时报告部门主管,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上的大额差错,无论是否找回均须报告现金出纳业务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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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机构根据业务需求和风险控制原则从严控制现金柜员数量()(原则上每个营业机构配置当班现金柜员),超数量配置现金柜员应经一级分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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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笔出纳错款在10万元以下的,由分行主管出纳的部门负责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意见,报请()批示;在单笔出纳错款在10万元以上的,应立即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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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等值()万元人民币(含)的大额现金.转账业务,需由网点分管行长审批。如授权人员同时为网点分管行长时,无须在质量记录上签字。超过等值()万元人民币(含)的大额现金,转账业务,需由分行个人银行业务主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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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大额现金取款业务,需由()审批。等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额现金取款业务,需由()审批。 ①网点业务主管 ②分行业务主管 ③网点分管行长 ④分行分管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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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应根据业务的需要,配足出纳人员。每个网点至少设置()名出纳主管,出纳主管应由品德好、素质高、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员担任,出纳主管可由()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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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经理或业务助理填报并提交《兴业“结算惠”客户签约审核表》,由经营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分行现金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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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遗失假币数量20张(枚)(含5张、枚)以下的,由网点负责人审批处理,并报备分行现金出纳业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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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遗失假币数量在()张以上的,由分行分管行长审批处理,报备总行会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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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是分行出纳业务的主管部门,承担本行现金库房及现金集中清分等业务的管理职能,负责对出纳业务各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及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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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应用账号权限的()和注销由信息系统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信息系统运行机构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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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运营部主管现金出纳工作的负责人()于假币上缴当地人民银行前盘查分行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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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室按月提取归档超期数据,对于已用印但超1个月业务未落地,且未经审批保留的协议文本,用印室先发送各对应部门负责人及档案专员,给予3个工作日整改期,整改期结束后,业务仍未落地且未经审批保留的,通报总行对应部门总经理室、分行/宁波地区支行行长室,由总行部门总经理室成员、分行/宁波地区支行分管行长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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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单笔金额折合在人民币多少的现金错款,由发生错款的基层营业机构会计主管、网点分管行长审核后,上报分行会计管理部门会计主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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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行现金出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全行现金出纳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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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计算机代替手工记帐的审批,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各业务主管部门不能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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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清分操作人员发现错款或假币,现金清分管理人员复核确认后必须及时通知差错网点核实差错情况,对于经确认的差错,经有权人审批后按《交通银行出纳业务管理办法(2018 年版)》现金错款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如有疑问,网点或现金清分中心应及时轧账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