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1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每条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0元,该项“以旧换新”业务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为()。

<img src='https://img2.soutiyun.com/ask/uploadfile/2454001-2457000/43107d7b326a75c8b1d56f23b55b2121.gif' />

时间:2023-02-06 01:59:57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