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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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黄帝合鬼神于泰山之上,驾象车而六蛟龙。昔者黄帝合鬼神于西山之上,驾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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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少数一把手习惯了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从而导致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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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大师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自殷以前天子诸侯君臣之分未定也„„当商之末而周之文、武亦称王,盖诸侯之于天子,犹后世诸侯之于盟主,未有君臣之分也。”为改变这种状况,周初统治者实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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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人李贽评论说:史言魏征善谏,愚以为幸遇太宗耳,不然,使遇好谀之王,未必不转谏为谀也。李贽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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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解释服三年之丧的原因是从尊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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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侯干城”中的“干城”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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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上余尺是指从钻机某一固定位置之上的机上()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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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14岁,发现左侧耳前肿大三月余,PE:左颊部耳前弥漫性隆起,无压痛,CT如图所示,最可能的诊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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洎周之王,亦有冢卿,格于医道,掌其政令,聚毒药以供其事焉,岁终稽考而制其食,十全为上,失四下之。《外台秘要》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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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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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各品官员衣服上图案:公侯、驸马、伯绣()、白泽,文官用鸟,武官用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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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所自来者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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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庸》可知,孔子认为,“三年之丧”,天子可以不必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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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母守孝三年是古礼,《论语》记载孔子和学生宰予言论。宰予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子曰:“于女(汝)安乎?”曰:“安。”子曰:“予之不仁也”。这体现出孔子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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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45岁,有耳听力下降半年余,CT检查如图,最可能的诊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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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阳货》记载,宰我询问三年之丧时间太长,可否减为一年,孔子说:“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淮南子?汜论训》说“厚葬久丧以送死,孔子之所立也。”而《礼记》里又记载了子游问丧具的故事,孔子回答说:“称家之有亡(无)。”子游曰:“有无恶乎齐?”孔子曰:“有,毋过礼;苟亡矣,敛首足形,还葬,县棺而封。人岂有非之者哉?”根据上述资料,我们可以判断在殡葬问题上,孔子的观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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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提倡的“三年之丧”的孝礼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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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学生子路针对儒家“三年之丧”的规定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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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阳货》记载,宰我询问三年之丧时间太长,可否减为一年,孔子说:“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淮南子·汜论训》说“厚葬久丧以送死,孔子之所立也。”而《礼记》里又记载了子游问丧具的故事,孔子回答说:“称家之有亡(无)。”子游曰:“有无恶乎齐?”孔子曰:“有,毋过礼;苟亡矣,敛首足形,还葬,县棺而封。人岂有非之者哉?”根据上述资料,我们可以判断在殡葬问题上,孔子的观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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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 曰:“安。”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关于上面一段话,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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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汝安乎?”曰:“安。”“汝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故不为也。今汝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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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解释服三年之丧的原因是从尊尊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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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成子弑齐简公,孔子告于鲁哀公,请讨之。公日:“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左传》日:“孔子请伐齐,公日:‘鲁为齐弱久矣,子之伐之,将若之何?’对日:‘陈常弑其君,民之不与者半.以鲁之众,加齐之半,可伐也。”’说者以为孔子岂较力之强弱,但明其义而已。能顺人心而行天讨,何患不克?使鲁君从之,孔子其使于周,请命乎天子,正名其罪。至其所以胜齐者,孔子之余事也。予以为鲁之不能伐齐,三子之不欲伐齐,周之不能讨齐,通国知之矣。孔子为此举,岂真欲以鲁之半,力敌之哉?盖是时无君与陈氏等,孔子上欲悟哀公,下欲警三子。使哀公悟其意,必察三臣之擅国,思有以制之,起孔子而付以政,其正君君、臣臣之分不难也。使三子者警,必将日:鲁小于齐,齐臣弑君而欲致讨,吾三臣或如是,彼齐、晋大国,肯置而不问乎?惜其君臣皆不识圣人之深旨。自是二年,孔子亡。又十一年,哀公竟逼于三子而孙于越,比之简公,仅全其身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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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大师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自殷以前天子诸侯君臣之分未定也&8222;&8222;当商之末而周之文、武亦称王,盖诸侯之于天子,犹后世诸侯之于盟主,未有君臣之分也。”为改变这种状况,周初统治者实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