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浙江省内企业货到付款项下的对外付汇,企业必须提供的资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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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仓银业务项下,为防范客户不按期付款提货的风险,可视情况要求核心企业承担“回购责任”,并可视情况要求客户追加额外担保,对于客户为民营企业的也可视情况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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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为企业办理货到付款项下异地企业的付汇,必需审核的单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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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进口单位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货到付款项下进口付汇的同时提供核销单证,由外汇指定银行负责审核核销单证并完成对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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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企业对外付汇金额为企业此次申请该笔报关单项下对外付汇金额、登记系统显示该笔报关单项下延期付款金额和核查系统该笔报关单项下可购付汇金额三者中()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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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到企业进口货到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申请时,如进口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在()之前的,可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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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日起,区内企业可不再向银行提交原规定要求的付汇凭证核商业单据,对于6月1日以前办理的付汇业务,截止6月1日已满90天的,相关区内企业可以不再向银行提供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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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审核凭证的服务贸易项下的售付汇,等值()万美元以下的,由银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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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到付款项下,企业到银行付汇,需提供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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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办理货物贸易项下付汇业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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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本年度已登记延期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的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企业延期付款()对外付汇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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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延期付款指进口货物货到付款项下合同约定付汇日期晚于合同约定进口日期或实际付汇日期晚于实际进口报关日期()天以上(不含)的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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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B类企业货到付款项下,必须提供的单据应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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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货物贸易项下进口付汇,使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金或使用人民币购汇对外支付的,退汇资金进入待核查帐户经合规性审核后,可以转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也可以直接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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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10月1日起,外汇指定银行收到企业进口货到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申请时,如进口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后,且该笔进口报关单项下申请付汇日期晚于海关签发日期超过()天以上的,应先登陆相关系统查询该笔进口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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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监测系统名录内的“A类进口单位”办理货到项下对外付汇,需向银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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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汇,企业在办理结汇或者划出资金时,应向银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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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企业货到付款项下的进口付汇,银行必须核对报关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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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货到汇款结算方式项下的进口付汇,银行应按照对应进口货物报关单信息审核到货信息,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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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10月1日起,新发生的货物进口,如报关单注明的()后超过90天未对外付汇的,企业需登录系统办理延期付款提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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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A类企业在内,只要企业将待核查账户内的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转到经常项目账户时,银行都必须审核企业提供的付汇凭证,企业未办理对外支付前银行不能办理待核查账户内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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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境外期货业务项下资金净汇出额不得超过外汇局确认的对外付汇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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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对外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不属于限制类技术进出口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作设计、合作研究、合作开发、合作生产等无形资产项下对外付汇,银行需审核的资料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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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对外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属于限制类技术进出口的技术进出口项下对外付汇,银行需审核的资料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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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贸易项下对外付汇时,应当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核查专用信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并根据贸易外汇收支流向填写下列申报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