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要根据现场情况,修订防洪地点的防洪预案,Ⅰ、Ⅱ级防洪地点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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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Ⅱ级防洪地点要写入()进行运行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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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Ⅰ级防洪地点,工务段要选派经培训合格的职工,汛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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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工务对Ⅱ级防洪地点进行雨中及雨后()的临时看守,工务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临时看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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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日常工作的内容:组织编制、修订和管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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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夜间有暴雨时,凡既有线上存在()防洪地点的区段,各设备管理单位主管领导要加强干部包保和客车添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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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局公布的Ⅰ、Ⅱ级防洪地点,与电务部门配合将Ⅰ级防洪地点写入LKJ基础数据,()级防洪地点写入IC卡进行运行安全提示,确保发挥语音提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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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车间、班组成立防洪抢险队伍,加强值班纪律,保证每天24小时值班,根据段防洪抢险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及(),汛期保证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事故抢修演练活动,凡做不到的,对车间、班组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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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防洪地点要写入LKJ基础数据进行语音提示,进行汛期看守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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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防洪地点实行()。大雨及以上雨情结束后,设备管理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雨后设备检查,动态掌握设备变化,根据安全风险等级适时调整防洪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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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集团公司)防洪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根据铁路总公司的要求部署当年的防洪工作,下达()的防洪工作通知和有关文件;修订防洪应急预案,报铁路总公司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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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防洪标准化管理办法》京铁工〔2019〕470号Ⅱ级防洪地点管理规定。4.看守人员应携带看守工当班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统一以对4(210×297mm)纸打印、塑封。看守人员同时应携带检查登记簿,不用再做看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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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量限速警戒制度:对于Ⅰ、Ⅱ级防洪地点工务段应根据地质、地形和降雨量适当延长限速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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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集团Ⅰ.Ⅱ防洪地段.管内重点防洪隐患地点制定“一处一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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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本着()的原则,根据汛期防洪地点分布情况及可能发生的水害类型,储备足够的抢修料具、物资及防洪备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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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山区普速铁路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防洪重点地段标志牌,提示司机加强暸望。标志牌设置方式同I级防洪地点。(《铁路防洪工作管理办法》防洪重点地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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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根据段制定的Ⅰ、Ⅱ级防洪地点单点防洪抢险预案,提前制定暴雨天气雨中雨后登乘检查计划和极端强降雨(日降雨量超过200毫米并将持续)条件下对高堤深堑Ⅲ级防洪地点升级进行临时看守的人员安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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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专用对讲机配备规定:汛期Ⅰ级、Ⅱ级及山区铁路Ⅲ防洪地点至少配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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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务部门选派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汛期昼夜看守。看守长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看守房位置的选择应保证看守人员的安全。(《铁路防洪工作管理办法》防洪重点地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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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防洪地点单独编制防洪预案,要突出重点,一事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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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防洪地点遇到大雨及以上降雨天气时,相关工务段要在车站登记,要求客车在通过Ⅰ级防洪地点时限速运行,原则上不大于()公里/小时,具体限速值由工务段视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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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Ⅰ、Ⅱ、Ⅲ级防洪地点、重点检查监控房建设备、一类、二类房建设备,车间主任、副主任应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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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务部门将()防洪地点写入LKJ基础数据,确定Ⅰ级防洪地点的设备单位安排人员汛期昼夜看守,并实行看守人员与司机联控(以下简称守机联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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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地点根据病害类型和严重程度划分为Ⅰ、Ⅱ、Ⅲ级。《西安铁路局防洪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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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防洪应急预案、各专业防洪抢险预案和站段防洪应急预案、防洪抢险预案构成集团公司防洪应急预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