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第52条规定:使用口头方式布置、传达调车作业计划时,须通知情况,司机按信号显示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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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行基地内调车作业时,一批计划或变更计划不超过()时,可以口头方式布置,有关人员应复诵。变更作业计划应()传达,有关人员必须复诵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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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车作业变更股道,如变更计划不超过三钩时,可用口头方式不停车传达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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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调车作业计划什么情况可用口头方式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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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调车作业计划不超过3钩时用口头方式传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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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调车作业计划不超过五钩时可用口头方式传达有关人员无需复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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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车作业计划的传达,哪些情况可以口头方式布置,但车站应将经由股道、挂车线路等注意事项传达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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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业前给扳道员书面计划有困难时,可口头布置三钩,到达扳道房时再按规定递交调车作业通知单、传达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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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业前给扳道员书面计划有困难时,可口头布置五钩,到达扳道房时再按规定递交调车作业通知单、传达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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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作业(指一张调车作业通知单)不超过三钩或变更计划不超过三钩时,可用()布置(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除外),有关人员必须复诵。变更股道时,必须停车传达。仅变更作业方法或辆数时,不受口头传达三钩的限制,但调车指挥人必须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有关人员必须复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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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计划(指一张调车作业通知单)不超过三钩时,可以口头方式布置,有关人员必须()。仅变更作业方法和辆数时,不受口头传达三钩的限制,但调车指挥人必须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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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业前给扳道员书面计划有困难时,可口头布置(),到达扳道房时再按规定递交调车作业通知单、传达有关事项。(应知应会-《行规》第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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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调车作业计划前,必须取得()的同意。(应知应会-《行规》第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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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业前给扳道员书面计划有困难时,可口头布置五钩,到达扳道房时再按规定递交调车作业通知单、传达有关事项()(应知应会-《行规》第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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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调车作业计划单传输装置的车站(场),调车领导人与调车指挥人可不亲自交接计划()(应知应会-《行规》第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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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车作业通知单上使用统一符号:“+”表示()。(应知应会-《行规》第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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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车人员原则上应与司机同侧作业。因影响调车人员人身安全或瞭望困难等特殊情况,不能在司机一侧作业时,须事先向司机及有关人员传达清楚()(应知应会-《行规》第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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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车领导人与信号操纵人员交接计划确有困难的,由接受人口头复诵后执行()(应知应会-《行规》第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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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的调车作业通知单,只传达重点事项;复写的调车作业通知单和以口头方式布置的调车作业计划,须逐钩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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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线路上,在无停留车辆隔开或调车信号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同时进行调车作业()(应知应会-《行规》第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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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车作业开口()辆及其以上时,应在调车作业通知单附记栏注明开口处车种车号。(应知应会-《行规》第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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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规》第57条规定:调车作业中试拉的规定:连续连挂后及推送车辆运行前、解体列车及列车摘挂的最后一钩作业完了必须试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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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规》第48条:利用担当调车作业时,不得影响固定交路和乘务员劳动时间。当本务机车附挂重联机车连挂车辆进行调车作业时,由本务机车担当调车作业,重联机车不计入甩挂辆数。利用重联机车调车作业时,须向本务机车和重联机车传达调车作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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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装有超限及跨装货物车辆时,调车领导人应根据运行限制电报、()编制调车作业计划,将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向司机、调车组和其他有关人员传达清楚。(应知应会-《行规》第6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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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车作业开口5辆及其以上时,应在调车作业通知单附记栏注明开口处车种车号()(应知应会-《行规》第52条)